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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获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商资质
2019年03月13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月22日发布公告,吉林银行获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商资质,成为东北三省第二家获得该项资质的法人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助力吉林经济快速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省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及吉林银保监局的大力支持下,在交易商协会的指导帮助下,吉林银行成功获得B类主承资质,标志着吉林银行在承销业务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具有里程碑意义。

多年来,吉林银行创新发展综合性投资银行业务,努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产品服务,建立了涵盖标准化债券融资、债权融资计划、结构融资为主体的投行产品体系,并在债务承销与投资领域取得了很多突破:获选吉林省2015-2017年及2018年-2020年政府债券主承销商;2016年获得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承销团成员资质;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末,吉林银行债券交割量全市场排名第44位(国内所有金融机构),并获得优秀债券交易商称号;2017年,获得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主承销商资格;2018年,创新性开立上交所、深交所账户,实现我行资金在交易所的全债券品种直投以及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渠道的开通。

借助B类主承销商资质,吉林银行可向辖区内广大企业客户提供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资产支持票据、永续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绿色债券、可转换票据等在内的系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产品服务,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可以更好地把银行间市场的金融资源用于支持地方企业发展,助力拓展区域直接融资业务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在联合开展主承销业务的过渡期内,吉林银行将携手A类银行主承销商联合开展业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则尽职履责开展相关业务,尽快争取获得独立主承资质及A类主承资质。借助B类主承资质,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推动吉林省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吉林银行